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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、桥式起重机事故-司机违章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 ​

作者:一诺成科技 浏览: 发表时间:2019-01-22 20:38:54

起重机自身的特点及搬运的方式本身就存在着诸多危险因素,各种危险因素是事故发生的根源,包括重物坠落的打击伤害、起重机丧失稳定性、金属结构的破坏、人员高处坠落、夹挤和碾压伤害、触电伤害,以及其他机械伤害等。本期一诺成科技将继续与大家分享一些门、桥式起重机的真实事故,并进行分析总结,旨在提高大家对起重机设计、制造、使用及维护的规范性的重视程度,让伤害远离你我。

1.事故发生过程

9月1日下午1时,车间工人乙要用上行单梁吊车吊运十几块弯板,司机甲开动吊车吊起后,打铃向北运行。工人乙没有跟随物件走,而是在物件前面走,当发现下行吊车阻碍上行吊车向前运行时,就到另一个地方找下行吊车司机丙,下行司机丙走上梯子立即前去开车。

上行吊车司机甲在开车运行30m的路程中,一直响着电铃。他向北看去,也发现下行双梁桁架吊车停在轨面上,阻碍着上行吊车向前运行,但并没发现下行吊车司机室及车上有人。司机甲又开始打铃给信号,但下行吊车仍没回信号,当上行吊车运行距下行吊车4m左右时,司机甲又给信号,下行吊车仍无回音。当上行吊车已接近下行吊车,并用司机室的底部冲撞下行吊车,推动下行吊车向北运行1.6m,地面工作人员发现撞到人时,便紧急呼叫。司机甲闻声后,立即倒车向回运行1m的距离,吊车停下。

原来,当下行吊车司机丙走起司机室门口时,正好该吊车被上行吊车撞击推动那一瞬间,被撞在承轨梁的立柱上挤压而死亡。

从事故现场发现,司机丙被挤死后,头部及上半身被挤在主柱与司机室之间,而两脚处在车间上下吊车用梯子的上平台上。在现场又发现司机室水平角钢上,有被用很大力量挤下并已碎裂的三枚钮扣,此钮扣是司机丙所穿衣服上的钮扣。因此,可以认定,司机丙刚走上梯子平台时,刚好上行吊车推动下行吊车开始运行,而并没有走进司机室就被司机室的水平角钢挂住前胸衣服上,将司机上身及头部带进去并挤在可机室与立柱之间,其距离只有100mm。头部颅骨被挤折,胸部挤压受伤,导致死亡。

2.事故原因分析:

(1)吊车司机严重违反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,用一吊车撞击并推动另一吊车而引起的事故。

(2)负责吊运构件工人乙没有跟随被吊物件后面走,而是走在物件前面,当他发现下行桁架吊车阻碍上行吊车运行时,便离开被吊物件而去找下行吊车司机把车开走,当时工人乙没有把要去找司机之事及时告诉吊车司机甲,而司机甲认为车上无人,而没有遵守不准用车顶车的安全规定,使下行车被移动,而引起人身伤亡事故。

3.事故教训与对策

(1)用吊车顶撞另一台吊车使其运行,是违章作业的,而且对起重设备也会有破坏作用,但该车间的吊车司机经常有这种行为,车间的领导者也知道此事,但一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,致使造成了此次人身伤亡事故。由此看来,吊车司机必须无条件的执行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,绝不能有侥幸心理。而作为车间的领导者,必须坚决贯彻各种安全措施,加强监督,严格检查,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,防止事故的发生。

(2)对吊车司机,特别对年轻的司机,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,使每个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。

(3)对老厂房、老设备要经常进行检查,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。如过去在安装上下车梯子时,只考虑梯子靠近立柱上安装比较牢靠,但没有考虑到靠的太近、容易挤坏人,而且司机室与立柱之间的距离,也没有从安全性角度认真考虑。实践证明,司机室与立柱之间的最小距离,应以人的身体的厚度为准,才能保证不会使工人在此处挤压而死亡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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